各有关企业:
一段时期以来,社会上不断发生一些单位或个人,通过网络、媒体等各种方式,发布盗用中科院名称、标识为其产品或服务项目的虚假广告作宣传,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误导、欺骗了广大消费者,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侵犯了中科院的名称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等。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单位合作企业关于中科院形象标识的使用管理,请各企业协助排查梳理,未经许可或授权禁止以任何方式使用中科院及我单位名称、标识等,若要在宣传中使用中科院包括我单位名称及其相关形象标识,需征得中科院及我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未经许可或授权,在企业介绍、企业产品或服务项目宣传上使用相关名称、标识均属于侵犯中科院和我单位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中科院及我单位将保留对侵权行为人依法追究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