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0日声学所新安江实验场造船签约仪式在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成功举行。倪宏副所长代表声学所与杭州千岛湖造船有限公司签订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实验拖曳船设计及建造合同。行政资产处处长迟宓宓、东海研究站副站长关平、新安江实验场主任刘月明出席了签约仪式。
仪式上,倪宏副所长对杭州千岛湖造船有限公司多年来给予声学所新安江实验场的大力支持表示忠心感谢。同时希望船厂在该船舶的建设中,能够精心设计,严格施工,造精品工程;要求东海研究站、新安江实验场做好过程监督,保证工程质量、满足试验需求。船厂表示一定会严把质量关,如期交船。
实验拖曳船总长32米、宽6米、设计航速大≥20km/h,具备吊放、安装设备能力,可满足水声技术研究和装备发展对走航试验船只的新要求,将极大提升新安江实验场实验条件,为我所及国内水声湖上试验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签约仪式后合影